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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旅游遭强买强卖应如何维权?天气原因航班取消,提前退票损失能要回吗?
发表时间: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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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经济台(FM97.4)《珠江拍案》节目,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李梓琪律师做客直播间,接听热线解答法律问题。



第一位听众问题是孩子突发脑出血并在医院救治长达11月后死亡,后发现突发脑出血前在学校曾被另一个孩子追逐甚至被施行“脱裤子”等疑似校园暴力的行为,现在可否要求另一个孩子的父母及学校就自己孩子的死亡负责。李梓琪律师解释道,侵权案件的关键在于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的因果关系,如果可以证实到前述疑似校园暴力的行为是造成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则实施行为的孩子及其父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学校的责任则需依据孩子的民事行为能力、前述校园暴力发生的时间以及学校是否尽到安全监管和救助义务等确定。



第二位听众询问了其在跟团旅游过程中遭遇“强买强卖”,且已向当地旅游局投诉得到处理意见书后还应如何维权的问题。李梓琪律师结合听众朋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告知这位听众《旅游法》规定,对于旅游遭遇“强买强卖”的情况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退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如果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还可以尝试根据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以明确诉讼管辖地。



第三位听众询问公司随意取消福利待遇导致工资降低,是否属于恶意降薪。李梓琪律师告知听众首先需要明确被取消的福利待遇是法定福利待遇还是约定福利待遇,如为约定待遇,公司本就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因此,需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除此之外,李梓琪律师还点评了因广州强对流天气引起的旅客退票被航空公司收取高额手续费的事件,并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李梓琪律师往期听众问题精彩解答,扫码进入广东广播电视台粤听APP《梓琪说法》专栏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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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毛   洁

排   版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