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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宋静律师获聘为第一届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发表时间:2024-02-07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学者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作用,切实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于2024年1月8日成立,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获聘为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1月25日,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广州市政府张锐副市长亲自为宋静律师颁发了聘书。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局长作出了关于广州市2023年度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的的报告,宋静律师认真听取并参与审议了《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草案)》。


(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聘书)


广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意见建议的咨询性组织。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聘期为3年,选聘范围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法律智库、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工作的人员。委员不仅需要具有与履行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而且均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影响力,或者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经验。


(与会代表听取司法局报告)


宋静律师多年深耕行政法相关业务,作为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长期积极参与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法律事务,为区政府、城市更新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土地编制中心等40多家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服务10年以上,主要业务涉及土地、房屋、规划、产权、地籍、执法等科室政策法规立法和相关纠纷的处理,先后参与《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等5部地方立法的调研草拟工作,著有《土地争议行民交叉裁判规则与案例解析》、《律师必备核心技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必备核心技能》等著作。宋静律师始终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以专业、敬业、无私的态度获得了各级国家机关的高度认可。


(张锐副市长亲自颁发聘书及合影)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调整了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扩大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明确对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优化行政复议前置范围,明确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履行法定职责、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将行政复议前置其他情形的设定权限明确为法律和行政法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将会成为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市政府组建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的现实需求。


未来,宋静律师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优化办案流程、加强监督纠错建言献策,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广州市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属于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的智慧与力量。



宋静 律师


中山大学民商法硕士


农工民主党广州市委会法律委员会 副主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政府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规中心执行主任


先后参与《广州市母乳喂养条例》等5部地方立法的调研草拟工作


著有《土地争议行民交叉裁判规则与案例解析》(中国法制出版社 已出版) 


著有《政府监管与行政合规》(中国法制出版社 正出版)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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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黄晓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