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斌
ZHU Xiaobin
副主任 |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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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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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小斌律师,1991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7月至2002年1月在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现广州市司法局)工作;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1995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1998年至2000年在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生班学习;2002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12年10月后任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小斌律师将与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一道,以深厚的法学功底、广泛的社会资源、扎实的工作作风、独到的诉讼技巧,为国家机关、公民以及各类中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学习、工作经历
朱小斌律师自1996年以来,承办了一大批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其中多宗受到包括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人民日报华南版》、《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广州日报》、《信息时报》等在内的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些案例包括:

一、全国首宗巨额汇款被冒领诉邮局案(1996年);

二、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杜熊文诉番禺祈福新村侵犯肖像权案(1997年);

三、“昌生生超市”因“偷一罚十”店规被诉侵犯名誉权案(1998年);

四、广东中华诗词学会被江苏诗人安迪光诉侵犯名誉权案(诗坛第一案,1999年);

五、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被艺员李怡青诉侵犯名誉权案(1999年);

六、广州市新大新公司被职业打假人“笑面郎”诉侵犯名誉权案及“知假买假、加倍索赔”系列案(2000年、2001年、2002年);

七、广州市园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广东电力集团公司诉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二审,2001年);

八、广东省首宗带有境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第三被告人辩护律师(2003年);

九、“孙志刚案”(320案)第六被告人辩护律师(2003年);

十、广州市震奇音像包装厂诉广东省版权局行政诉讼案(2003年);

十一、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钟强被控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案辩护律师(2005年);

十二、艺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文隽)被广东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服务合同纠纷案(2005年);

十三、广州市电视台被华佛尘诉诉侵犯(美在花城)著作权纠纷案(2006年);

十四、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被广州雕塑院等诉侵犯(五羊石像)著作权纠纷案(2007年);

十五、欧阳某被控强奸罪案(2008年);

十六、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北环营运公司诉佛山市南海区新础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债权纠纷案(2009年);

十七、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被广州市喜相聚饮料有限公司诉采矿权纠纷案(2010年);

十八、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被罗湛权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10年);

十九、广州市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1年);

二十、广州珠江黄埔大桥建设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2011年);

二十一、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被甄基本、张遇好诉租赁合同纠纷案(2011年)。

此外,朱小斌律师还多次就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接受各大新闻媒体采访,担任电视节目嘉宾,发表法律意见,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曾获荣誉
先后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2003年度法律援助奖、2009年度业务成就奖、2010年度业务成就奖及2011年度业务成就奖;2011年获得上海世博会组委会颁发的业务贡献证书。
业务强项
朱小斌律师除擅长经济、刑事、行政等诉讼业务外,还开展了大量的非诉讼法律业务
主要的法律顾问单位
期受聘担任广州逸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南方人才市场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方人力资源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审核各类合同;提供专项事务法律意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