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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坚守终获正义,以专业辩护守护公民言论自由——记陈舒媚律师在董某行政诉讼案中的卓越表现
发表时间: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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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舒媚律师,历时四年半成功代理董某行政诉讼案,最终推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撤销行政处罚并获得国家赔偿,成为维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典型案例,该案获评广州市律协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尽心尽责、律师模范、追求真理、匡扶正义”锦旗上,表达了当事人对陈舒媚过硬的专业素养、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的认可和感谢。



2018年,高州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引发公众关注。村民董某在项目征求意见期间,通过微信群转发题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7个真相》的文章,并发表反对言论,被当地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15日。面对突如其来的处罚,董某及其家属陷入绝望,甚至因长期维权导致家庭变故。


案件难点:董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历经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再审四个程序,陈舒媚律师制定了核心策略:(1)精准定位法律争议:指出董某的言论属于对公共项目的合理质疑,未超出公民言论自由范畴,且无证据证明其言论扰乱社会秩序。(2)证据链条重构:梳理微信群聊天记录、行政处罚依据等关键证据,证明警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3)多维度论证:结合《宪法》第35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强调行政权力不得滥用,推动再审法院重新审视案件。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陈舒媚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2021)粤行再13号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为当事人董某讨回公道。这一改判不仅是对个案正义的伸张,更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法律适用参考。


陈舒媚 律师

陈舒媚,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8月执业,专注刑事辩护、能源与双碳、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兼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能源与双碳业务委员会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能源与双碳法律事务部及公益委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研究会理事、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疑难案件处理中心专家、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导师、广州互联网法院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东省太阳能协会理事、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会讲师、广东省老干部大学涉老法律服务团队讲师等。


曾获荣誉:

曾荣获2023年度广东省律协颁发“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2015年度、2017年度、2021年度、2023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业务成果奖”;2020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广州市律协颁发“工作机构优秀成员”,2015年、2020年广州市司法局“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11年1月荣获广州市亚组委颁发“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志愿者先进个人”,2009-2010年广州市红十字会颁发的“先进个人”等。


业务强项:

擅长刑事、能源与环境、婚姻家事、企业风险防控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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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二〇〇二年一月,二〇一二年被评为“广州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二〇一七年改制成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自开办以来涉足的业务广泛,包括:房地产与城市更新、金融、知识产权、执行与资产处置、建设工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刑事辩护、立法与行政法律事务、涉外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婚姻家事、商事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能在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诺臣”喻意“已诺必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而“LAWSONS”取意“法律众子”,表达了诺臣人对法律公义的敬崇之心。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诚信、专业、审慎、智慧的信念和态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权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做到智圆行方,已诺必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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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陈舒媚律师团队

编   辑 | 黄晓瑜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