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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栏(三):发生医疗纠纷是否必须先行调解?
发表时间: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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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文章和视频介绍到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通过向医调委申请调解来解决纠纷,那么调解是必经程序吗?调解和诉讼的关系是什么?申请调解后是否对诉讼有影响呢?本期文章为大家揭晓: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方式,但并不是前置或者必经程序,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可以选择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调解和诉讼属于不同的程序,调解中沟通的结果也不影响后续的诉讼。

在医疗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医调委可能会有内部的评鉴会,由医学法学相关专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医方可能存在的过错及责任比例给出一定的意见,有的医调委还会形成专门的文件,很多人就会担心这份文书是否会影响后期医疗损害案件诉讼的进展,在实践中,医调委的评定意见一般都会加上类似“仅作为调解的参考,不作为诉讼的依据”等表述。后续诉讼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还是需要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的大小。

由于医疗损害案件十分专业,诉讼需要耗费的时间很长,实践中可能需要一至三年的时间,因为医调委不需要收取调解费用且相比诉讼来说所需要的时间较短,故选择向医调委申请调解是一种时间较快,成本较小的纠纷解决方式;作为患方,是否进行调解需要提前进行专业的评估,例如对于医院的过错比较小或者是患者的损害后果不是太明显的案件,从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出发可先向医调委申请调解,但对于争议较大,而调解医患双方均有可能不能接受调解结果的情况下,为了节约时间,建议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省律协医疗卫生与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医药与健康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医药食品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入库律师✦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农本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道执信社区法律顾问律师

 

 

 

 

供   稿 | 刘    芳

排   版 | 董丽娜

核   稿 | 苏慧英

审   定 | 刘雅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