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因此,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认为:
1.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冠感染的员工,可以带病上班而无需居家隔离。
2.自2023年1月8日起,员工若新冠感染的,可以向公司提出请假,公司只需要按照公司自有的请假规定进行管理。
3.自2023年1月8日起,员工若新冠感染需请假的,公司按照病假工资向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酬劳。《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新冠肺炎期间劳动关系指引文件依然有效,尚有许多不确定性问题存在,近期政府是否会相继废止过往指引文件或者有新的衔接文件出台?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将会持续关注。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简介
劳动与雇佣法律服务是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律所深具社会影响力的专业品牌服务之一。律所专门设有劳动法律事务部,致力于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具有实操性的劳动人事专项法律服务方案。劳动法律事务部还会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匹配合适的律师,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法律服务上的不同需求。
业务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代理;
规章制度及人事相关管理表格的制定与完善;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文书的设计;
HR岗位提升专项服务;
员工激励方案的设计与执行;
裁员、搬厂、员工安置等方案的设计与执行;
劳动用工专项法律培训;
劳动风险评估、劳动关系优化。
供 稿 | 劳动法律事务部
排 版 | 黄晓瑜
审 定 | 张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