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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臣助深圳华信资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私募申请成功备案(图)
发表时间:2016-07-01
要闻分类:诺臣动态
2016年2月5日,自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之后,备案成功、并公示了通过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屈指可数。不过,尽管如此,在“存量”私募中,仍有大量尚未备案首只产品,且法律意见书状态为“空”。而且,此前有媒体报道,新增私募管理人备案通过率约为10%,为首发产品补交法律意见书及为重大事项变更提交法律意见书的通过率也仅10%左右。   2016年6月20日,我所高级合伙人胡东律师、王海森律师承办的深圳华信资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在目前审核趋严、通过率尚不及10%的情形下,殊为难得!同时,我所也是广州第二家成功助力客户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可喜可贺。 201671151035533 201671151119827 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为一项全新的法律服务业务,无先例可循或给予参考,只可依据基金协会给出的指引进行出具。但指引中所列十四条审核意见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能胜任,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需要对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了解全部监管规则,这对普通律师来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一定要找熟悉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律师出具,才有可能满足基金协会的要求。因此,我所的高级合伙人胡东律师、王海森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而且在做尽职调查时也极尽仔细,保留详细的工作底稿,力求每一步的工作都稳妥、细致、合法、无误,最后该法律意见书在审核时得以迅速通过。   我所作为一个传统的综合性律所,如何应对日益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本次成功助力深圳华信公司私募备案,就是诺臣人与时俱进的最好答卷。 律所,是律师的聚合,我所与这样一群优秀的律师同行,必将走得更稳、更好、更具辉煌!     (撰稿人:王晓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