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31日,因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被评为2015年度白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范惠琴、谢磊、肖树森律师获评先进个人,荣获白云区司法局表彰。
政府一发出“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的号召,诺臣所即第一时间响应,官选芸主任亲自作动员、部署,所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遴选27名专业能力强且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骨干律师(其中有6名是诺臣所合伙人)参与广州市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受到54个村(社区)的聘用。
为确保所内律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辱使命,诺臣所经认真调研及时制定了专门的指导和监督制度,并且逐一给予贯彻执行。一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每月开展全面检查1次,每季抽查1次(每次不少于5人)。二是建立工作评比制度:每季度组织全部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提交工作日志、台帐及经验总结材料,专项领导小组阅读材料后征询村(社区)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各位律师打分,通报表扬优秀者并给予奖励。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和工作交流制度:每月召开1次工作汇报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服务质量保持优质。对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诺臣所实行“预付款,全额报销”制度,全力支持所内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既解决 “后顾之忧”,又节约时间。
正是因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勇于创新、甘于担当,诺臣所圆满完成了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及参与调处群体性、敏感性案(事)件等任务,工作中涌现出了众多先进个人及典型事迹,荣获各有关单位(个人)的一致好评。
(撰稿人:肖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