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8日,我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王静律师应广州市第二中学的邀请开展教师法律讲座,来自广州市第二中学高中部的近40位班主任参加了讲座。本次讲座的内容分为两个主题,分别是“教育惩戒权”和“学生伤害事故”。
王静律师先是围绕学校、教师是否享有教育惩戒权问题,从现行法律规定和立法层面进行分析,明确实施教育惩戒的原则和实施教育惩戒的禁止情形。王静律师还结合现实中的案例,辨析教育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并就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中应当注意的情形进行说明。另外,王静律师还对学生伤害事故所涉的法律问题、法律适用进行分析,举例讲解各类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与合理限度,以及学校在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时、事故发生后应尽的管理职责和义务。
讲座现场学习气氛浓厚,参加讲座的广州市第二中学的班主任老师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充分了解了如何正确地行使教育惩戒权,掌握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基本法律知识。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团队担任多家中小学的法律顾问,在日常协助顾问单位处理所涉法律事务的同时,还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教师们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有助于提升教师队伍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协助校方推进依法治校。
供 稿 | 王静律师团队
排 版 | 肖宇珊
核 稿 | 苏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