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忠律师(广州执行副会长)在2017清华广佛博商民营企业家春节联欢晚会的演讲

2017年清华广佛博商民营企业家春节联欢晚会于2016年12月18日在广州塔(小蛮腰一层)盛大举行,广佛近千名企业家云集,共襄盛会。
陈永忠律师(总裁230班/并购16班/诺臣高级合伙人)作为榜样校友出席了本次联欢晚会,并做了《法商是民营企业家持续成功的保障》的十五分钟演讲,结合中国民营企业家现状及经办案件为企业家说法,提醒法商的重要性,为企业家保驾护航。

中国改革开放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积累了巨额的新钱,诞生了一批批新贵,由于其新,所以野蛮生长,由于致富时间短,所以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保护和传承财富。无知者不仅仅是无畏,更无准备,当暴风雨来临之时,往往经受不住狂风暴雨或阳光暴晒,不少人一夜回到解放前,甚至身陷囹圄,人财两失。
企业家作为一个特殊人群,背后关系着整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员工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合作者的安全。
民营企业家可能遇到大大小小的法律风险,有几类风险属于重大风险,广东前有黄光裕案,后有蔡达标案,许多商界明星成为商界流星,前车之鉴,不可不防。
“古往今来,中国企业家的通病,就是离市场太远,离权力太近。随着权力洗牌,企业家遭到洗牌的命运也难以避免。历史和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已经车载斗量。"
“马云说,我与政府谈恋爱,但不会结婚”
大状说,对权力保持距离,对法律保持敬畏。

“民营企业家是企业最重要的核心资源。如果把企业比喻成汽车,法律就是企业家的刹车,律师就是企业家的安全带,法商就是企业家的安全气囊。”

“商海无边,博商是岸。博商人要具备智商、情商、财商和法商,才可持续发展。”
源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的博商同学会,发展至今,已拥有企业家会员18000名,遍布华南地区七大城市,以深圳为中心,辐射泛珠三角地区,成为媒体人眼中的“华南第一大会”。

节目精彩纷呈
欢歌热舞|庆团圆



欢声笑语中,凝聚的是彼此间的感情
继往开来 | 新篇章

未来的日子很美好,愿我们共同创造
法佑博商
陈永忠,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401200110965247,联系电话:13002084119。
1991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任职多年,后成为专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六年。
服务领域
(一) 国内外大案要案刑事辩护、刑事责任预防分析、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论证;
(二)中国民营企业家重大法律风险防控、中国民营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涉及婚姻、继承、刑事风险预防、控制等高端订制服务);
(三) 重大商业项目投资股权并购及商业模式设计。
社会职务
◆广东省第一批刑事专家
◆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常务理事
◆广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州市律协刑事责任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法律客座硕士研究生导师
◆广州大学律师学院特聘专家讲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州校友会常务副会长
◆清华大学校友会博商广州同学会执行副会长
获奖情况
◆2016年荣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2015年度业务成果奖;
◆2015年荣获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颁发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班“最受欢迎教师”;
◆2014年荣获广州市律协颁发的2014年度业务成果奖;
◆2013年荣获“第六届刑辩论坛暨2013刑事辩护高峰会全国优秀刑辩律师和优秀辩护词一等奖;
◆2013年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 优秀委员;
◆2012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
◆2012年荣获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欺诈研讨会”论文评选三等奖;
◆2009年荣获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抗辩大赛最佳辩手称号;团体第一名;
◆2009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8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6年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
◆2001年荣获中国首届律师电视辩论赛全国优秀辩手
◆2000年获湖南省首届电视辩论赛最佳辩手,团体第一名。
典型案例
一、亲办案件
◆2000年湖南经视还珠格格电视剧广告系列插播案;
◆2001年蔡某等广州最大的团伙运输毒品案;
◆2002广东四会马房电厂项目3.7亿元合同诈骗案;
◆2003年震惊全国的广州孙某被收容伤害致死案;
◆2003年广东省交通厅系列行贿受贿案;
◆2004年全国最大的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等买卖珍贵动物制品案;
◆2005年广东清远旅游项目特大集资诈骗案;
◆2006年为广州某知名快餐公司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无罪辩护成功;
◆2008年广州白云区刘某特大贪污案(罪名不成立);
◆2009年广州大学华软学院投资人邹某涉嫌行贿、职务侵占案;
◆2011年香港某上市公司佛山祖庙项目中刘某挪用、行贿第一大案;
◆2012年茂名企业家谭某涉黑第一大案;
◆2012年,历时三年申诉,佛山区某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无罪辩护成功,申诉人获宣告无罪;广州曾某涉嫌行贿罪,一审有罪,代理二审,无罪辩护成功;
◆2013年广东省某市常务副市长冯某职务犯罪案;
◆2013年北京李某某强奸案二审;
◆2014年真功夫系列案;
◆2014年前新快报记者陈某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案;
◆2014年长沙女企业家李某涉嫌非法集资罪、信用卡诈骗案,被改定性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5年广东省前国税局长李某受贿案;
◆2015年广州市某副市长系列案。
◆2016年广州市某女企业家涉嫌行贿一审有罪,二审发回重审无罪。
二、主要项目投资法律服务案例
◆广东省政府打私办启正上街拆迁整体处理;
◆广州海珠九洲布匹市场整体转租重建全程项目服务;
◆全球第五大音乐供应商并购中国国内民营企业服务;
◆番禺万博中心天河城欧莱斯项目商业模式定位、合作伙伴天河城引入及全程法律服务(曾兼任该项目总裁)。
学术活动
1.参与《行政复议指南》编写;
2.省级刊物发表《刑事被害人权益保护研究》;
3.省级刊物发表《诉讼时效中断研究》;
4.广州律师案例精选(中国法制出版社)发表《刘某涉嫌贪污案案例评析》;
5.受邀为省广东边防公安法制干部暨执法骨干培训班授课;
6.受邀为广东省市区检察机关授课;
7.受邀在国家刑警学院为缉毒骨干培训班授课;
8.《四川工商杂志》发表中国民营企业家重大法律风险研究及对策分析;
9.《广东律师》发表《多方协作践行法制,律师执业踏上坦途——从两个<规定>谈起》。